意大利—中国引渡:死刑、酷刑风险及反对引渡的法律保障
ESTRADIZIONE / ITALIA-CINA

意大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引渡条约、引渡的宪法限制以及意大利最高法院的相关判例。
向中国引渡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远不止审查引渡请求在形式上是否合法。
即使中国司法机关已经签发逮捕令,或者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已经发布红色通报(Red Notice),也不意味着被通缉人必然会被移交。
意大利司法机关不仅必须审查双边引渡条约规定的条件,还必须确认引渡是否符合意大利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以及意大利承担的国际人权保护义务。
其中,四个问题尤为重要:适用死刑的风险、羁押条件、外交保证的实际效力,以及中国刑法所规定刑罚的合法性。
意大利最高法院已经在相关判例中直接审查了上述问题,并确立了对引渡辩护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标准。
一、意大利与中国之间是否存在引渡条约?
存在。
意大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引渡关系,受双方于2010年10月7日在罗马签署的双边引渡条约调整。意大利通过2015年9月24日第161号法律批准了该条约。
条约规定了引渡合作的条件,但其适用仍须符合意大利宪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意大利承担的国际义务。
因此,双边条约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意大利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义务移交被请求引渡人。
尤其需要审查以下问题:被指控的行为在两国法律中是否均构成犯罪、是否存在阻止引渡的法定事由,以及被请求引渡人是否面临违反基本人权的待遇。
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条约的时间适用范围。
意大利最高法院在2016年第32492号判决中,审查了条约生效之前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通报的案件,并确认,为采取临时强制措施而提出的请求,也可能影响条约的时间适用。
二、死刑是否构成向中国引渡的障碍?
中国承诺不适用死刑,是否就足够了?
不够。
如果被指控的犯罪在中国法律中可能被判处死刑,意大利最高法院要求的保障远比一般性的外交承诺严格。
中国法律仍然保留并适用死刑。国际特赦组织在其关于2025年的报告中,也确认了这一情况。
根据意大利法律,需要审查的不仅是被请求引渡人最终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其所涉犯罪在法律上是否属于可能判处死刑的犯罪。
意大利最高法院第六刑事庭在2019年6月11日第39443号判决中明确指出:
当请求引渡所涉及的犯罪在法律上可能被判处死刑时,如果不存在一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明确排除在具体案件中适用死刑的司法裁判,就不得准许引渡。
因此,请求国提供的一般性保证并不足够。
最高法院还明确指出,《意大利与中国引渡条约》第3条第(f)项关于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的规定,不能被用来降低针对死刑所设立的特殊保护标准。
因此,辩护律师必须取得适用的中国刑法条文,审查涉案行为所有可能的法律定性,并核实是否存在能够最终排除适用死刑的司法裁判。
三、酷刑风险与中国监狱的羁押条件
第二个核心问题,是《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所确立的绝对禁止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的原则。
欧洲人权法院在2022年10月6日作出的 Liu诉波兰案 判决中认定,将申请人引渡至中国,会使其面临遭受虐待的真实风险。
法院同时指出,中国当局提供的非正式保证不足以消除相关风险,并认定申请人在等待引渡期间的人身自由权受到了侵犯。
问题不仅在于中国法律是否在形式上禁止酷刑,更在于能否有效核实这些法律在实际羁押过程中是否得到遵守。
意大利最高法院2023年第21125号判决
意大利最高法院第六刑事庭在2023年3月1日第21125号判决中,特别强调了有关中国人权状况的国际资料所具有的重要性。
法院关注三个方面:可靠国际资料所记录的人权侵犯情况、这些资料所记载的酷刑问题,以及独立机构和组织难以核实拘押场所实际条件的情况。
法院应当按照两个阶段进行审查。
01
确定一般性风险
根据客观、可靠、准确且及时更新的资料,审查请求国的羁押条件。
02
审查个人面临的具体风险
如果已经确认存在一般性风险,就必须针对具体案件开展进一步调查,必要时要求中国当局提供补充信息。
因此,辩护律师提交的证据,必须将一般性人权状况与被请求引渡人的个人情况联系起来,包括所涉罪名、承办案件的机关、可能被关押的监狱、健康状况、既往羁押经历,以及可能存在的政治风险。
四、中国提供的外交保证是否足够?
外交保证不能仅根据其文字内容进行评价。
意大利最高法院2023年第21125号判决明确指出,仅仅援引中国法律中保护被羁押人员的规定,并不足以排除违反基本人权的风险。
当已有具体证据表明羁押条件存在严重问题时,请求国必须提供明确、具体且有充分细节的信息,并作出能够消除被请求引渡人所面临风险的有效保证。
因此,需要核实被请求引渡人将被关押在哪里、由谁监督羁押条件、是否允许独立机构探视、能够获得何种医疗保障,以及承诺未被履行时将产生何种后果。
当国际资料本身已经指出,独立机构难以进入羁押场所时,上述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五、经济与金融犯罪:中国法律规定的刑罚何时可能违反意大利的基本法律原则?
向中国引渡的请求,也可能涉及诈骗、金融欺诈、非法商业活动以及其他经济犯罪。
在这些案件中,辩护律师不能仅仅审查双重犯罪原则是否得到满足。
还必须审查中国法律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是否足够明确,以及可能适用的刑罚是否符合法律确定性原则。
2016年第6769号判决:刑罚法定原则
意大利最高法院第六刑事庭在2016年2月3日第6769号判决中,审查了一起根据中国法律被认定为诈骗的案件。
相关行为在意大利法律中,可以归入2005年第173号法律第5条所禁止的金字塔式销售活动。
最高法院指出,两国刑罚制度存在差异,本身并不构成拒绝引渡的理由。
但是,如果这种差异完全不合理,并且明显违反刑罚法定原则和比例原则,就具有法律上的重要意义。
在该案中,中国法律未能充分明确地规定被请求引渡人可能面临的最高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认为,这种不确定性违反了意大利法律制度中关于刑罚最高限度必须由法律预先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重要区别:
意大利法官不能要求外国刑法与意大利刑法完全一致,但必须防止国际引渡合作使个人面临明显违反意大利法律制度基本原则的刑罚。
六、中国发布的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是否会自动导致在意大利被捕?
不会。
红色通报(Red Notice)是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国际警务合作请求。
它既不等同于意大利司法机关签发的逮捕令,也不构成准许引渡的司法决定。
不过,红色通报可能促使意大利当局启动本国法律规定的临时逮捕程序。
通报的发布日期同样需要核实。
意大利最高法院在2016年第32492号判决中明确指出,在判断《意大利与中国引渡条约》的时间适用范围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系统提出的临时强制措施请求,也具有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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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辩护律师应当取得国际通报的相关文件,审查逮捕是否合法,并单独评估采取或继续维持强制措施的法定条件是否存在。
七、政治迫害是否可以阻止引渡?
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某些引渡请求可能与个人政治观点、新闻报道活动、公开表达异议或遭受迫害的少数群体身份有关。
即使引渡请求在形式上以普通刑事犯罪为依据,也必须审查是否存在上述风险。
人权观察组织在关于2025年情况的《2026年世界报告》中,记录了中国在言论自由方面的限制,以及针对异议人士和人权捍卫者的相关司法程序。
国际特赦组织也审查了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方面的刑事规定在针对活动人士和记者的案件中的适用情况。
对于已有特定迫害证据的群体,包括新疆地区的维吾尔族及其他少数群体,应给予特别关注。
相关证据可以包括既往逮捕记录、司法文件、公开发表的文章、社交媒体活动、收到的威胁,以及与个人情况密切相关的国际报告。
八、意大利如何处理中国提出的引渡请求?
当中国通缉的人在意大利被发现时,意大利当局可能依据《刑事诉讼法》启动临时逮捕程序,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正式引渡请求则须按照双边条约及意大利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
司法审查阶段由具有管辖权的意大利上诉法院(Corte d'appello)负责。
辩护律师可以提交证据材料和辩护意见,并就引渡条件及基本人权保障提出法律异议。
在符合法定条件及期限的情况下,可以向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提起上诉。
如符合法律规定,案件随后还将进入由意大利司法部长负责的行政决定阶段。
在整个程序中,辩护律师均可依法提出有关强制措施的申请。这些申请应当独立于最终是否准许引渡的问题进行审查。
九、反对向中国引渡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辩护材料清单
中国逮捕令、引渡请求及相关诉讼文件
适用的中国刑法条文及可能判处的刑罚
任何明确排除适用死刑的司法裁判
可能被关押的监狱及其羁押条件的相关资料
医疗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及居留文件
与个人风险有关的国际人权报告
有关既往迫害或政治活动的证据
各项文件的实际作用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
应尽早开始收集材料,尤其是在被请求引渡人已经受到强制措施限制的情况下。
十、关于意大利与中国引渡的常见问题
意大利可以将涉嫌诈骗的人引渡至中国吗?
经济犯罪的性质本身并不自动阻止引渡。
但是,必须审查双重犯罪原则、犯罪构成要件的明确性、可能适用的刑罚,以及是否存在阻止引渡的其他法定事由。
如果中国法律规定了死刑,仅承诺不适用死刑是否足够?
不够。
意大利最高法院在2019年第39443号判决中指出,当涉案犯罪在法律上可能被判处死刑时,必须存在一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明确排除在具体案件中适用死刑的司法裁判。
中国监狱的羁押条件能否成为阻止引渡的理由?
可以。
如果现有证据表明,被请求引渡人确实面临遭受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的真实风险,法院必须审查相关国际资料,并进一步调查其个人情况。
拥有中国国籍是否意味着必须被引渡?
不是。
被请求引渡人的中国国籍,并不排除意大利法院根据双边条约及本国基本人权保护规定进行审查的义务。
在引渡程序进行期间,能否申请撤销强制措施?
可以。
强制措施是否合法、是否仍有必要,与最终是否准许引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
能否申请删除中国发布的红色通报?
如果存在相应的法律依据,可以考虑向国际刑警组织档案控制委员会(Commission for the Control of INTERPOL's Files,简称 CCF)提出申请。
该程序独立于意大利上诉法院正在进行的引渡程序。
意大利与中国引渡案件的重要判例
意大利最高法院判决 | 核心法律问题 |
第六刑事庭,2023年第21125号 | 不人道待遇风险及具体保证的必要性 |
第六刑事庭,2019年第39443号 | 死刑及一般性保证的不足 |
第六刑事庭,2016年第32492号 | 引渡条约的时间适用与国际刑警组织通报 |
第六刑事庭,2016年第6769号 | 刑罚的合法性、明确性及比例原则 |
上述判例摘自意大利最高法院相关裁判资料